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各二级学院、处室、校区:
根据上级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清明节放假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
1、 清明节放假时间是4月4日--4月6日,期间全校班级停课。
2、 4月7日各班级正常上课。4月7日(星期天)按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程表上课。
3、 利用双休日上课的退役军人班级,课程暂停一次。
4、 因放假而影响教学进度需要补课的教师,在正常上课期间,教师本人可到所在的二级学院办理补课登记手续。
5、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校区、班级与教师。
教 务 处
2013年3月28日 |